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

2009-12-30

1、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特制定本规范。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原有通信局(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3、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应建立在联合接地、均压等电位分区保护的基础上。4、通信局(站)

1、为了解决综合通信大楼、交换局、数据局、模块局、接入网站、IP网站、移动通信基站、卫星地球站、微波站等因雷电感应通过电源线、信号线、网络数据线、天馈线、遥控系统、监控系统引入的雷害,确保通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原有通信局(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

3、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应建立在联合接地、均压等电位分区保护的基础上。

4、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电磁兼容原理,按防雷区划分,对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进行合理规划。

5、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以现场调查、局址地理环境、年雷暴日分布及通信局(站)类型为依据。

6、本规范是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和各类保护器件选择的技术依据,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所选用的电涌保护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及通信行业标准或参照IEC、ITU-T-K系统等国际相关建议,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产品。

7、本规范年雷暴日的确定,一般应依椐通信局(站)所在地区的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或者参照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 的范围确定。

8、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除应执行本规范以外,还应符合国标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及通信行业防雷接地标准。